數據詳情
編號 BD00714號A 多主題著錄
收藏單位 中國國家圖書館 多主體關係 BD00714號A
語種及其他 漢文 首題
分類號 F833-1110792 尾題 正法念處經卷第七(尾)。
文獻名 正法念處經(兌廢稿)卷七 雜寫 首行、上邊、下邊有《正法念處經》經名等雜寫多處。
參考號1 月014 年代 吐蕃統治時期寫本。8~9世紀。
參考號2 134∶6651 字體 楷書。
總體數據 34.6×27.5釐米;2紙;共19行,行20字。 圖版 圖版:《國家圖書館藏敦煌遺書》,010/205B。 《敦煌寶藏》,101/080B。
每紙數據 01:07.0,04; 02:27.6,15。 備註
外觀描述 卷軸裝。首斷尾全。上邊殘破。有墨欄。 出處
對照閱讀
敦煌原圖 對應文字
暫無“原圖”
第1張右起第1列開始 第2張左起第1列結束 共2張 念處 閻魔羅人。而作是言。閻魔羅 我我我之之之 汝何無悲心 復何不寂靜 我是悲心器 於我何無悲 閻魔羅人。答罪人曰。 □念念 汝為癡所覆 自作多惡業 今受極重苦 非我造此因 之正法念 癡人不學戒 作集多惡業 既有多惡業 今得如是果 念處 是汝之所作 非是我因緣 若人作惡業 彼業則是因 已為愛羂誑 作惡不善業 今受惡業報 何故瞋恨我 不作不受殃 非謂惡無因 若人意作惡 彼人則自受 莫喜樂飲酒 酒為毒中毒 常喜樂飲酒 能殺害善法 若常樂飲酒 彼人非正意 意動法叵得 故應常捨酒 酒為失中失 是智者所說 如是莫樂酒 自失令他失 常喜樂飲酒 得不愛惡法 如是得言惡 故應捨飲酒 財盡人中鄙 第一懈怠本 飲酒則有過 如是應捨酒 酒能熾燃欲 瞋心亦如是 癡亦因酒盛 是故應捨酒 如是地獄。髮火流處。是地獄人自業所得。乃 至作集惡業破壞無氣爛盡彼地獄處爾乃得 脫。若於前世過去。久遠有善業熟。不生餓 鬼畜生之道。若生人中同業之處。彼人則生 一種國土無酒之處。一切資具無色無味。不 知色味。是本惡業餘殘果報。 正法念處經卷第七